
07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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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咨询集团重组城乡建设集团规划设计板块实施方案》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作者: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1〕11号)、《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2019〕第713号)、《辽宁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辽宁省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管理办法的通知》(辽发改投资[2015]897号)等文件要求,受维多利亚老品牌vic委托,辽宁国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有限公司对《工程咨询集团重组城乡建设集团规划设计板块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开展风险评估,现针对此项工作向公众征求意见及建议。
一、实施方案内容概况
1.重组方式:本次重组拟采取无偿划转方式,划出方为城乡建设集团,划入方为工程咨询集团。
2.重组资产范围:本次被划转资产范围为城乡建设集团规划设计板块企业。具体资产包括:城乡规划设计院及其下属企业、建筑设计研究院及其下属企业、建设科学研究院及其下属企业、市政工程设计院、人防建筑设计院及其下属企业、地理信息公司、项目管理公司。本次划转标的股权为城乡建设集团持有的城乡规划设计院100%股权、建筑设计研究院100%股权、建设科学研究院44%股权、市政工程设计院44%股权、人防建筑设计院100%股权、地理信息公司100%股权、项目管理公司100%股权。
3.债权债务处置:按照“债随资产、业务走”原则,重组资产范围内规划设计板块企业的债权债务原则上由其继续享有或承担,工程咨询集团提供必要支持。
4.职工安置:城乡建设集团本部现有职工39人,按照“业务需要、综合调控”的原则,分别由工程咨询集团、交投集团、辽控集团承接。重组期间工程咨询集团将维护重组资产范围内企业员工利益,依法合规处理劳动人事相关工作,维持职工队伍稳定。
5.公司管控安排:本次重组完成后,重组资产范围内规划设计板块企业将成为工程咨询集团下属子公司,工程咨询集团将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并依据国资监管规定及省国资委授权履行出资人职责。
二、征求意见形式
公众自公示之日起十日内,欲针对《方案》提出意见及建议的,可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联系评估单位。
三、联系方式
评估单位:辽宁国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6-1号
联系人:徐工
联系电话:024-837338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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